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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二)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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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第 二 轮自治区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按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茅岭镇直排茅尾海的 11 个重度污染排水口整治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要求,对防城区茅岭镇入海排水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并对防城区茅岭镇入海排水口进行全面整治,加强市政入海直排口的监管,建立联动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对新增和反弹直排口,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实施动态清零,逐步改善茅尾海水质。 二、责任单位 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情况 我 局 高度重视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 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 十二 ) 整改工作,认真对照《防城港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 保护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关于该问题的整改措施开展整改工作。 我局督促防城区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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