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公益惠民为根基,绿色生态为路径全面构建殡葬服务治理新体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6-01-07已保存的公开摘要。此页不是完整正文,附件尚未迁移。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解志勇 “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殡葬,深植于礼敬文化,关乎家庭福祉,亦映射社会文明与治理温度。此次修订《殡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国家对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的深刻法治回应。《条例》修订,坚持立足国情、问题导向,旨在系统构建一个以公益惠民为根基、文明节俭为导向、绿色生态为路径的现代殡葬治理体系,推动殡葬服务管理工作进入法治引领下政府、市场、社会与公众各尽其责、协同共治的综合治理新体系。 一、强化公益属性:《条例》立法宗旨的确立 《条例》1997年发布实施,但在立法目的中并未明文确立殡葬事业的“公益属性”,而正是由于公益属性在法律根源上未能得到充分强化和刚性约束,导致长期以来政府保障责任没有得到全面落实,为市场逐利行为留下了空间。一些地区本应承担公共服务的殡仪馆等查看公开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