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关于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及时奖励拟授予对象的公示
咸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8-17已保存的公开摘要。此页不是完整正文,附件尚未迁移。
依据《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时奖励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并经推荐审核研究等程序,拟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绩突出的10个公务员集体和12个个人授予嘉奖奖励,现就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授予嘉奖奖励公务员集体 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礼泉县城管执法局、泾阳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渭城分局。 二、拟授予嘉奖奖励个人 王文学 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刘 鲲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原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调度指挥组副组长 谢 瑜 市公安局一级警长 习 渊 市住建局市政建设科科长 郭 健 市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科科长 徐山冰 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秩序科副科长、三级查看公开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