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关于《〈黑龙江省矿产资源“十五五”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的公示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6-08-13已保存的公开摘要。此页不是完整正文,附件尚未迁移。
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我厅已组织编制形成《〈黑龙江省矿产资源“十五五”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等有关规定,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一)规划名称 《黑龙江省矿产资源“十五五”规划》。 (二)规划期限 基期为 2025 年,规划期为 2026 - 2030 年,展望至 2035 年。 (三)规划范围 黑龙江省所辖行政区域(含加格达奇区、松岭区)内的矿产资源。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事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规定要求,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规划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鼓励规划环境影响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查看公开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