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2026-01-07已保存的公开摘要。此页不是完整正文,附件尚未迁移。
各市(州)、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 《贵州省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经厅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积极推动落实。 2025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 工作方案 为有效打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最后一公里”,优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体系,激发市场活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25〕10号)等文件精神,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全面深化改革,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试点工作方案。 一、试点内容 除医疗废物、具有感染性、成分查看公开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