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二十二)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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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第二轮自治区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第一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防城港市含砷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问题尤为突出。督察发现,防城港市对有关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不力,含砷废物利用处置问题依然突出,每年产生含砷废物 3000 多吨均需跨省转移,企业存在转移不及时而暴库现象。督察前期现场排查发现广西金川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硫化砷泥存库已满,露天堆放硫化砷泥达 200 多吨。 二、责任单位 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 察反馈意见(问题 二十二 ) 整改工作,认真对照《防城港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 保护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关于该问题的整改措施开展整改工作。 我局扎实推进含砷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方面,督促广西查看公开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