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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令——《银川市电动车管理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2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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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6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公布 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无障碍语音播报 0:00 / 0:00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动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电动车的销售、登记、道路通行、停放、充电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是指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的两轮自行车。 电动摩托车是指以电力装置驱动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摩托车。 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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