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广东金鹿陶瓷实业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等12个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的通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6-09-04已保存的公开摘要。此页不是完整正文,附件尚未迁移。
政策正文 原文链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广东金鹿陶瓷实业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等12个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的通知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申请广东金鹿陶瓷实业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12个项目省级碳普惠减排量备案的请示》收悉。经审核,广东金鹿陶瓷实业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等12个碳普惠项目符合《广东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4年修订版)》要求,现准予备案为省级碳普惠减排量(见附件),并通过省碳普惠减排量注册登记系统发放至项目业主。请按照《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做好碳普惠减排量登记管理及相关工作,遇到问题查看公开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