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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煤制甲醇、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炼铁炼钢领域部分企业装置能效清单的公示(第四批)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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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原文链接 关于陕西省煤制甲醇、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炼铁炼钢领域部分企业装置能效清单的公示(第四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21〕1464号)和《关于发布的通知》(发改产业〔2023〕723号)等文件要求,我们对有关重点领域部分企业装置能效水平进行了更新认定。经企业申辩、市级评审、省级复核等工作,现将陕西省煤制甲醇、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炼铁炼钢领域部分企业装置能效清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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