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西北区域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新型储能交易专章(征求意见稿)
2025-08-26T07:39:47.000Z已保存的公开摘要。此页不是完整正文,附件尚未迁移。
新型储能交易是西北区域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的一个专门品种,它以新型储能电站的充电电量和放电电量作为核心交易标的物。这种交易由电力交易机构在特定周期内组织开展,包括年、月或月内等时段,并遵循既有的跨省电力交易规则。参与的经营主体主要是独立储能电站,这些电站必须满足独立计量和技术条件等要求,在充电时被视为批发用户,在放电时则作为发电企业参与市场。
本交易机制明确了储能电站应优先保障其所在权益省的电力平衡和新能源消纳需求,仅当本省有富余调节能力时才可参加跨省交易,确保安全有效运行。交易方式涵盖双边协商、挂牌和集中竞价,价格完全市场化形成,并规定充电电量在向电网送电时不承担附加税费。此外,合同转让允许协商调整充放电电量合约,结算则基于调度执行结果,采用日清分、月结算的简洁方式处理各个交易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