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大丰区人民政府:盐城市大丰区零碳试点奖补政策实施方案(试行)
2025-08-27T05:34:35.000Z已保存的公开摘要。此页不是完整正文,附件尚未迁移。
该奖补政策旨在支持盐城市大丰区的国家级、省级零碳试点建设,主要面向四类主体。一是零碳产业园区,新纳入国家试点名单的可获最高100万元建设补助,成功创建后另获不超过100万元奖补;新创成省级试点的园区可获最高20万元奖补。二是零碳制造业工厂,被确认为省级试点的一次性奖补不超10万元,其在2025-2027年期间消费的绿电还可按环境价值费用50%获得年度最高5万元奖励。三是产品碳足迹认证创新试点企业,新纳入国家或省级试点的可申领省级定额奖励(每项产品或服务不超5万元,企业累计不超10万元),其绿电消费同样按环境价值费用50%给予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励。四是智能微电网企业,新纳入试点验收合格后可按管理系统建设费用20%获得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补。
所有主体需满足明确资质条件并通过联合验收流程,涉及区发改、财政、工信等多部门共同实施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此方案目标通过资金扶持推动区域低碳转型与试点项目落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