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朝阳区减污降碳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支持办法(修订稿)
2025-08-28T04:42:16.000Z已保存的公开摘要。此页不是完整正文,附件尚未迁移。
该支持办法由北京市朝阳区制定,旨在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促进行业企业提升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核心是通过区级财政资金支持区域内合法纳税的企业开展减污降碳项目,重点覆盖环境深度治理、减污降碳技术和绿色提级增效三大类。环境深度治理包括大气污染控制、锅炉升级改造、移动源清洁化等项目,例如鼓励燃气锅炉深度低氮改造和新能源车辆更新;减污降碳技术类支持先进技术应用,如碳捕集与虚拟电厂创新;绿色提级增效类奖励企业提升绿色绩效,如清洁生产审核和绿色工地创建。
具体支持方式以事后奖励为主,例如按项目投资额最高30%提供,或根据减排效果给予固定金额补贴,如零排放车队一次性奖励最高40万元。资金使用须确保专款专用,实行公开透明管理,年度内单个法人主体支持上限为500万元,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申报由区生态环境部门主导,建立项目库后委托第三方评审和部门联审,经区政府终审后执行。
监督管理强调廉政风险和绩效评估,对不合格项目可追回资金,确保政策执行效果持续有效。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替代原有规定,致力于培育区域高质量发展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