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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排污权抵质押贷款操作指引(暂行)

2025-08-28T08:43:23.000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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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由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的文件,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及浙江省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指导意见,推动绿色金融创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并优化生态环境资源配置。核心内容包括制定《浙江省排污权抵质押贷款操作指引(暂行)》,该指引定义了排污权抵押和质押贷款的不同形式:抵押贷款允许借款人继续使用排污权,而质押贷款则限制其使用权。贷款对象仅限于持有合法排污许可证或电子凭证的企业法人,覆盖的主要污染物指标涉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并鼓励试点地区扩展至挥发性有机物和总磷等其他指标。同时强调了贷款优先用于绿色环保项目如清洁能源和节能减排,严禁用于违规投资或用途。 操作指引详细规定了贷款申请条件和程序,要求借款人证照齐全、无重大环境违法记录,并通过浙江省排污权交易网注册申请、环保部门审核及金融机构评估后签订合同。贷款额度基于排污权评估价值确定,抵押不得超过80%,质押不超过90%,利率参考市场报价利率,并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级给予优惠,期限则不超过排污权有效期。整个过程强调贷前尽职调查和贷后监管,包括监控资金用途、污染物排放及排污权价值变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协助查询及通知异常情况。 最后,指引要求金融机构制定配套管理制度,按季报告业务进展给当地监管机构,各级人民银行需加强指导简化流程。文件还明确了贷款处置方式如交易转让或政府回购,并规定了贷款注销和排污许可证变更的手续。该指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取代了旧版本,由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