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DB11/T 1617-2025:大型公共建筑制冷能耗限额
2025-08-29T03:49:22.000Z已保存的公开摘要。此页不是完整正文,附件尚未迁移。
该标准规定了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0,000 m²及以上,如商业办公、党政机关、酒店、购物中心和医院等)集中制冷能耗的限额管理要求、适用范围和统计方法。主要内容包括定义核心术语如"集中制冷能耗"和"集中制冷能耗强度",划分能耗限额级别(限定值、准入值和先进值),并对不同类型建筑设定具体能耗阈值(如办公建筑限定值为20 kWh/(m²·a),购物中心准入值为16 kWh/(m²·a))。同时,标准明确了统计范围:制冷能耗需统一折算为等效电力消耗量,可再生能源系统能耗计入统计,但其发电量不计入。
在计算方法上,标准提供了公式化的能耗强度计算(如集中制冷能耗强度=总能耗÷集中制冷面积),并针对特定场景引入了修正因子,如办公建筑使用时间或人员密度超标时需调整能耗值,购物中心年使用时间超过4570小时需应用修正系数,以及蓄冷系统占比不同对应不同修正系数。此外,标准提出了节能措施,要求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如设立专人岗位)、加强计量管理(如分项计量和温度监测),并倡导采用技术优化如自然冷源利用、负荷群控等,以提高制冷系统能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