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浙江省经信厅等五部门:浙江省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026-09-16T13:10:10.000Z已保存的公开摘要。此页不是完整正文,附件尚未迁移。
本文介绍浙江省为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出台的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支持范围涵盖制造业企业、高耗能行业及低(零)碳园区,重点支持工艺优化、能源综合利用、设备更新和人工智能应用等四类项目。政策规定省级资金按项目投资额的5%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2000万元,并建立涵盖申报、评审、验收、绩效评价的全流程管理体系。资金由省经信厅牵头,联合发改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等多部门协同管理,要求项目需符合碳减排目标、完成度达标且实施周期控制在两年内。政策实施期为2026-2030年,后续将根据成效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