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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5-09-02T03:09:14.000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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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核心在于推动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现上网电价完全由市场形成。方案要求新能源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项目可选择"报量报价"或"不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跨省交易则按专项政策执行。同时建立差价结算机制,当市场均价偏离机制电价时,由电网企业结算差额费用并由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以此平衡市场波动风险。 针对存量与增量项目实施差异化机制:2025年6月前投产的存量项目按燃煤基准价0.3844元/千瓦时执行差价结算,机制电量比例基于历史合同履约情况确定,执行期限为20年或合理利用小时数(风电3.6万小时/光伏2.2万小时)的较早到期者;2025年6月起投产的增量项目需通过竞价获得机制电量资格,竞价设置价格上下限并采用边际出清原则,中标电量比例初始为85%,执行期限按投资回收期确定。此外,方案明确禁止将配储作为新能源并网前置条件,要求绿证收益与差价结算机制不重复计算,并通过履约保函、信用承诺等制度保障竞价公平性。 配套措施包括完善电力现货与中长期市场规则,允许代理购电采购新能源电量,建立项目全容量并网认定流程,以及分布式项目可通过聚合商参与竞价等。该方案自2025年实施,差价结算机制于2026年正式运行,过渡期维持现行电价政策,旨在通过市场化手段促进新能源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