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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2026年度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相关操作流程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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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沪府办规 〔 2025〕 21 号)(以下简称 “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将相关操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及车型登记 生产厂商、进口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设立或授权的销售公司(以下统称 “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销售的新能源汽车需享受专用牌照额度政策的,通过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新能源汽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车型信息登记 。经对相关车型评估后,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 “市经济信息化委”)对 车型登记信息进行确认,相关信息通过管理系统将结果反馈至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 (一)基本要求 1、国内新能源汽车车型已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许可,进口新能源汽车车型已获得3C证书; 2、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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