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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销售、医疗使用Ⅲ类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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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生态环境局,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浦东新区综合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核技术利用分级分类管理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修订《上海市销售、医疗使用Ⅲ类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销售、医疗使用Ⅲ类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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