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江苏省商务厅等14部门印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振餐饮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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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商务厅等 14部门印发关于优化营商 环境进一步提振餐饮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体育局、税务局,人民银行各市分行、各金融监管分局,各在宁金融监管支局,消防救援支队: 为贯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商务部等 9 部门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优化餐饮营商环境,扩大餐饮消费, 省商务厅会同省委金融办等 13 部门制定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 进一步提振餐饮消费若干措施》,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商务厅 中共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查看公开来源 ↗